仪器仪表及自控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外表及自控设备治理制度
2007—7—25公布 2007—8—1 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仪器外表及自动操纵设备(以下简称
“外表设备”)治理工作,提升外表设备治理水平,保证外表设备安全经济
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治理制度》 ,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外表设备治理的要紧目标是对外表设备从规划、 设计、制造、选型、
购置、安装、使用、爱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
的治理,使外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
检测外表、自动操纵监视外表、执行器、过程操纵运算机系统、分析仪器
外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治理机构与职责范畴
第五条 外表设备由综合技术部负责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