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94 )、《仪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7—2010 )》,结
合仪征实际,对《 <仪征市区环境噪声标准 >适用区域划分方案》进行重
新修订。
一、区划的基本原则
1、以保障本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控制城市
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
2、以区域主导功能划定。总体原则是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
量。
3、区域的划分要便于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和治理。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
展。
5、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二、区划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