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2010-01-05 青地税函 [2010]2 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在企业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中, 市局收到了各基层局、 部分企业的来电、 来
函,询问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为此,市局将具有代表性及对今后征管工作有启
示的问题加以整理, 并根据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 现印发给各单
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1、运输业代开发票的纳税人, 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开发票环节已经扣缴了企业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时, 是否退还多缴的税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
(国税函〔 2008〕819号)规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