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
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的具体评价方法
知识产权、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 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
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
记分方式,须达到 70分以上(不含 70分)。四项指标权重结构
详见下表:
序号 指 标 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 成长性指标 20
合计 100
(一)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1.四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简称“赋值” );企业不拥有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
2.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 (A,B,C,D,E,F) ,分别是:
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
3.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