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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11年 1月 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