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篇第二章节 >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
程序进行拆卸修理。 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 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
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
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
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 不能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