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
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
后,持证上岗操作。 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
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
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
禁止使用破损、 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 工作环境、工作对象,
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
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
施)之后验电合格,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
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