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电气的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用
根据 GBT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第 8.7.2 中第 6 条规定:每幢住宅的总电源
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所以目前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时在进楼总箱中
都设计了总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 那么选用什么型号的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才能保证安全运
行,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2009JSCS-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中 5.2.2 第 3 款 每栋住宅楼
的进线开关应选择带剩余电流保护的四极开关,剩余电流保护宜动作于信号。
所以在选择每栋住宅楼的进线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时, 设计者大多选择 4 线 4 极剩余
电流保护断路器。笔者认为不妥。大家都知道,住宅内负荷都是单相负荷, 又不可能同时使
用,根本做不到三相平衡。属于三相不平衡负荷,那么一旦 N 极触点接触不良或接触不上
就会使中性线断开, 使中性点产生漂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