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建
质[2009]291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
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现就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
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 ,是指建设单位组
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
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 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
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
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 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
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分
户验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把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
作提高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