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之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通讯地所属区、 县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
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确认后,连同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无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单位, 提供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二份; 单位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从属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还应提供各从属单
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日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到
建设银行领取空白印鉴卡片, 并于 6 个工作日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登记证件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
注意事项:
1.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通讯地所属区、 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