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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评定项目
(权重)
评定要素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备
注
得分 扣分说明
一、企业
依法生产
经营
(60分)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
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0
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超越标准范围和有效期
的,扣 20分。 ○ 20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
登记。
10 未依法实施登记,扣 10分。 △
无此项
3、从事特种行业或使用特种设备
等依法办理规定的相关证照。
10
完全未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扣 10分;
部分未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扣 5分。 △ 10
4、禁止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
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危险
物品。
10
使用禁止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
生产设备和危险物品,扣 10分。
10
5、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 10 未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