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保护接地标准细则
一、保护接地概念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绝缘损坏时有可能带电。漏电危及人身安全,将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连接称为保护接地。
二、保护接地要求
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 、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 2Ω。
三、保护接地标准
1、主接地: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
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 1个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 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
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 0.75㎡、厚度不小于 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以分区接地
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Ω。
(2)、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