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更紧密
地与国际接轨, 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经过几年的推广使用和不断地修正完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 08规范》),从 2008年 12月 1日起实施。
《08 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
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这条规定明确了工程量
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其编制责任, 而作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