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试行) 》的通知
保监发〔 2011 〕68 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防范化解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确保信息系统安
全、稳定运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 《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 (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
六日
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化解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确保信息
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
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息系统安全, 是指利用信息安全技术及管理手段, 保护信息在采集、
传输、交换、处理和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