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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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金华市农业局信息中心 (以下简称信息中心) 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为
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
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
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 《机房门禁卡申请表》 (附
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中心负责人签
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