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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
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 是指公司所使用的 “集团管
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
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
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OA办公自动
化系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
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 职责描述
第四条 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
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