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
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 从源头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
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犯罪行为, 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 铁鑫矿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矿必须建立和使用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
定位系统,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核制
度,按规定配备验身员和考勤员。
第三条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
员,井口要 24h公示每班下井作业人数。
第二章 出入井人员规定
第四条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
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一)未戴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者;
(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三)穿化纤衣物者;
(四) 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
(五) 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劳上岗者;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