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分类标准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 义编
号
三大类
名 称
编
号
名称
编
号
名 称
1
农
用
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
用地。
11
耕
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包括熟地、 新开发复垦整理地、 休闲地、 轮歇地、
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
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
<1.0 米,北方宽 <2.0 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111 灌溉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
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12 望天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
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
113 水浇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
耕地。
114 旱 地
指无灌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