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29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业务描述】
从事以工业废气生产二氧化碳产品、 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利
用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等资源综合利用的纳税人, 在首次办理税收优惠或条件发生变
化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资格备案。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报送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 2 份。
(2)产品认定证书或者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产品质量执行标准。
(3)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
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此前 6 个月以内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标准的
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开展环保核查的行业, 应以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符合环保法律法
规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告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部分企业应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
企业应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