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
新】
为加快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利用, 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
用地水平,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61号令)、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方案》 (国土资发
〔XX〕11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 “增存挂钩”机制的通
知》(自然资规〔 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在全
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利用专项行动, 现制定实
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
约用地制度,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内部挖潜相结合的用地保障方式,
充分释放建设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
率,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今年年底,全市 XX-XX年平均供地率达到 70%以上,力争达到
80%;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