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 XX省落实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
通知》(XX政发〔XX〕31号)文件精神,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773-XX),结合我市水源地保护实
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全市 19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其中市级水源地 1 处,即岸堤水库;市级备用水源地 2 处,即东汶河
黄埠闸饮用水水源地和许家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现为 XX县县级水
源地);县级水源地 17处,分别为 XX县黄土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张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东汶河北岸水井饮用水水源地、 东汶河南岸
深水井饮用水水源地, XX县水务公司第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第二
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东城新区供水中心饮用水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