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位式 IP 交换机及电话语音系统设备规范书
壹 . 總則
一、範圍 :
本規範書適用於 “台南市六信高級中學“ 新裝全新數位式電話
交換系統工程 (以下簡稱本系統 )。
二、概說 :
1. 廠商提供之機型應能符合本系統設計之最高容量,且其所有共
通設備、 配線架、備用電源均應配合設計最高容量,廠商不得要求或任意
修改、更換共通設備硬體及軟體,除增加機櫃及分機、中繼 (外線 )電路等設
備費用外,廠商不得要求其他增設費用。
2. 適用之標準及規定 : 電信總局用戶交換機審驗合格規定並為 20
02年以後審驗合格者。
三、配合事項 :
負責將標單上名列之各項設備、安裝、測試。
本系統所有設備需經電信總局審驗合格之機種。 (需檢附電信總局發給
之審驗證明文件 )。
有關本系統必須向電信公司申請之各項業務,由廠商負責向電信公
司申請辦理,所需規費由業主支付。
本系統安裝完成後,廠商應向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