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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始终保持与政府、社会各界良好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与公司员工的沟通和理解,规范公司公关活动和行为,塑造公司良好的对
外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各驻
外机构的公共关系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公关对象的界定和管理目标
第三条 公关对象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业务单位,包括顾客、供应商、竞争对手等;
(二)公司内部对象,包括员工、股东等;
(三)公司外部对象,包括政府机关、新闻出版界、社会公众等。
第四条 管理目标
树立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形象;监督、改善公司的运作环境;联络社会
公众和媒体,传递内外信息;辅助决策和协调人际关系;增加公司的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工作职责
(一)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公关的决策;
(二)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监负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