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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 进一步明
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公安部 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 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应认真
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 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并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