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
2017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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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安全 环保事故隐患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石油、昆仑能源及黑龙江分公司相关管控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场站。
第三条 根据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
理工作实行昆仑能源公司、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分级负责体制。
我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 在上级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建立健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采取技
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