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 **公司 **部、 **部
责任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分管副职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4、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 (庆纪
发 [2009]28 号)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招标
1、对于工程分包、大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外包等需依法进行
招标的项目,公司主要采取邀标(或公开招标)方式。根据招标项目
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特重大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公司将
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2、 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范围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