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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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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未制定专门的《独立董事制度》 ,未设立下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
董事会建设有待完善。
(二)公司应根据监证会和深交所最新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三)公司钢铁主业整体上市时作为注入资产部分的房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应尽
快完成。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 [1997]125 号文批准,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设立的股份公
司。太钢集团以其下属的不锈钢生产主体三钢厂、五轧厂、七轧厂和金属制品厂的经营
性资产作为出资,净资产总计 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