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进行
消防抽查。
1、对上级授权检查单位的检查。公安派出所对上级授
权检查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
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
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 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
应急疏散演练;
○4 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
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
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 检查设有消防设置的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
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公安派出所对
居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