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 1743.7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260 平方米,建筑高度 23.100 米,基础
为钢筋砼独立基础。底层为全框架结构,上面为住房砖混结构,全高共七层。
二、工程监理依据
1、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工程设计图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 95 )第 737 号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5、建设部第 16 号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6、国家和省、市有关监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施工操作规范等。
三、监理范围及目标
对本工程系实施施工阶段监理。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及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
四、监理组织机构
1、本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实行目标控制的管理模式,总监是监理
公司全权代表,全面负责,并全权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