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07 年 7 月 12日四届一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以及北方国际合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释 义
第二条 披露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强制性披露信息和未达
到披露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自愿性披露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各职能部、各业务部、子(分)
公司
第四条 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五条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第六条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管理部
第七条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