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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公
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
济政发〔 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以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
住房(企业集资建房)为主体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低收
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但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
人员住房困难仍较突出, 必须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尤其是公
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
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作为当前
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民生工程,
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政策措
施,强化组织领导,逐步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方向,廉租
住房和棚改安置房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