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基本建设程序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 进人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工作。 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方案的初步设想; 资源情况、 建设条件和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的设想;建设进度设想;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规定:大、中型、高等级公路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含国、边防公路)均应进行可行性
研究,小型项目可适当简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一般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3.设计工作阶段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一般进行两阶段设计, 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或建设项目中的个别路段、 特殊大桥、 互通式立体
交叉、隧道等,必要时可进行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和初测资料, 拟订修建原则, 制订设计方
编制设计概算,初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