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内容
一、 路基工程
(一) 路基土石方
1、 测量
(1)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原地面进行复测,驻地办必须独立进行复测(承包人有
关人员配合)。工程数量复测总结报告须经驻地办核实,指挥部批准作为
工程计量的依据。
(2)承包人和驻地办必须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水准点进行导线闭合测量。
2、 清表碾压
(1)要求保证中期范围排水畅通,排水沟深度应考虑到尽可能降低地下水高
度。
(2)路基清表要彻底(包括老路拼宽交界处) ,清表后地表无腐植土、树根、
草根、杂物等,并根据地弄情况,设必要台阶(特别是老路拼宽交界处) 。
(3)在气候条件不利及后继准备工作条件尚未具备时, 清表工作不宜大面积开
展。清表后应及时碾压,试验合格后尽快进行路基填筑,经免考虑第一层
路基采用填石路基施工工艺(分层厚度≤ 50㎝)
3、 路基换填
(1)换填要彻底,并进行标高等测量。软基路段应进行触探,摸清下卧层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