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总监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监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
改、补充与解释,明确总监办各部门职责。任命驻地监理工程师
并明确其职责。
2、签发工程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审查施工单位提
报的经驻地办公室审核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例会及有关
技术或合同管理会议。
4、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
数量,按照合同签发撤换不称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指令, 提
出对无力履约施工单位的处理意见,签发合同分包的审核意见。
5、定期、不定期进行工地巡视,组织对施工单位和驻地办
公室的检查, 掌握工程动态, 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
量总控制。
6、按照合同规定审查、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中期支
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7、按照合同规定审核施工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