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管理, 规范公路工程设
计变更行为,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保护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交通部《公路工
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
门批准初步设计、政府投资的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发改委、 交通
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政府投资的省重点公路建设项
目。
本细则所称设计变更, 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
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 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技术设
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 设计变更应以优化、 完善原设计为前提,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