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1 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07 年 1月 25 日经第 2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 长 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
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 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 水运
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
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 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