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
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定义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 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有生产经营决
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包括项目
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包括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以下分别简称为企业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