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单位履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工
作,确保工作质量,依据国家、行业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
法。
第二条 第三方检测成果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第
三方检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检测质量,第三方检测单位要做到:
1、认真履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进行检测工作。
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为规范第三方检测工作,第三方检测单位须完
成《检测大纲》和《实施方案》 ,按照投标时的承诺编制进场人员、设备审
查表,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审批。
3、认真开展检测工作,按时上报检测信息。
4、检测单位严禁转让检测任务,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
的名义承担检测任务。
5、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缺陷和工程隐患,各检测单位要在 24
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质量处。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