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 2012〕3 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11〕127号),现就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
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
务
建筑工程
均为 160 均为 96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