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 2012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厂(矿)、公司文明委,市直机关工
委,市直各党委:
现将《伊春市 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
施。
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 年 1月 10日
伊春市 2012 年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为巩固发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全
面发展和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力争到
2014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
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
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主线,以“创建为了
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原则,以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