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主营业务不超出核定的营业范围的承诺函
本机构(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
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
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等私募基
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机构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募
集、投资、管理及投资退出(基金清算),不会超出核定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经
营,不会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冲突的业务,不会兼营与 “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
冲突的(卖方)业务,也不会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
特此承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东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