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苏环宣字〔 2007〕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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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污水处理操作工职业
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区环保局,市区各乡镇、街道环保办(科) :
为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根据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在污染治理业实
行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的通知》 (苏环监理〔 2001〕43 号)的
规定,开办 2007年度废水处理操作工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班。
本年度培训以初级工为主,中级工开班需根据报名人数
另行确定。全市排污申报企业,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从事污
染治理管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工未取得《职业资格证
书(初级)》或者准备从事污染治理管理或者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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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工的个人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有高中以上学历证
书,报中级班的还需持有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学员报
到、培训事宜委托苏州市科技学院承办,祥见附件一《苏州
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