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锅炉(窑炉)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一、前言
本编制要求针对于北京中经纵横经济研究院总部及各省市
办事处报告编制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
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
知》(发改办环资 [2012]1335 号)要求,为规范报告编制工作,
提高各地有关本类项目申报材料的评审通过率, 更好的配合有关
政府部门及项目申报企业的工作, 现就项目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
项提出规范要求。
二、编制要求
本次申报项目须符合节能、 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
污染防治中某一方面的要求。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详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
[2012]1335 号)正文及附件一。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