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人通〔 2012〕329号
关于做好 2012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 (州、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
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通, 2012? 329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现就做好 2012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全省建筑工程类初、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考代评 ”工作由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会同各市(州、地)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全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