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监管装备现场监督检测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5 15:22:43 点击数: 34
各设区市安监局 :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 2009? 242号文印发的《江西省安全监
管装备配备实施方案》和省安监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
作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 2011? 71号)的部署要求,今年年底前要
完成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装备现场监督检测设备、事故调查
取证与分析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的配备。其中 ,现场检测设备采
用“统谈分签”方式采购,即由省局统一招标,与中标供货商签订总体采
购协议,各地安监局依据总体采购协议分别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
购。经省政府采购办《关于下达省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的函》(, 2011?
部门 217号)批准,最近,省局已完成部分现场监督检测设备的公开招标
工作,并已与各中标供应商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