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 2010〕109号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
目,同时也是当前农村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 为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05 年,国家水利部核定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69.51 万人,并
将其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2005 年— 2009 年,通过实施
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国债新增投资项目, 全市已有 27.73 万人解决了
饮水不安全问题(上杭县为国家试点县,已全部完成)。 2010年— 2013
年,我市要以实施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为依托, 解决 41.78 万人的
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涉及新罗、永定、武平、长汀、连城、漳平等 6
县(市、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