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建 [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
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1]26
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
型升级,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06 ),在全寿命周期内
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
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 深入推进建筑节能,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
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