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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人民政府
泗阳县人民政府
吴政发, 2007? 40号
泗政发, 2007? 29号
吴江市人民政府 泗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吴江(泗阳)工业园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吴江 (泗阳 )工业园:
根据苏政发 [2006]119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吴江 (泗阳 )工业园
管理,经吴江市和泗阳县两地政府共同协商同意, 特制定《吴江(泗
阳)工业园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吴江(泗阳)工业园管理办法(暂行)
吴江市人民政府
泗阳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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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泗阳)工业园管理办法 (暂行)
一、总则
为加快泗阳开放步伐, 推进泗阳新型工业化进程, 促进区域
经济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市场运作、封闭管
理”的原则, 在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中由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和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共同建立吴江 (泗阳)工业园(以下简称“区
中园”),“区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