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质 [2010]1084 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进场材料的检验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委制定了《广
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进场材料的检验活动,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以及与之相关的行
政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含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区(县级市)分工负责所管辖工程
材料进场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