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的通知
穗建质, 2008? 8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
工现代化,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制
定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
行。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
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
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
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主管部
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散装水泥管理办
公室(以下简称“区、县级市主管部门” )负责本辖区内的
散装